【学校制度】长郡中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
长郡中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
为了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,根据《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及超市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长教发[2016]4号)文件精神,制定的长郡中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。
1、学校食堂在食品加工、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?;蛴斜渲士梢墒保啡虾?,应立即回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。
2、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,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、供应活动,并向市人民政府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。
3、发动全校教师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治病救人,并做好病人家属的安抚工作。
4、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、工具、设备和现场。
5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,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。
6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相关措施,把中毒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。
7、学校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
组 长:李素洁
副组长:黎 彬、刘家建
成 员:曾正平、周 正、刘 虹、胡勇辉、王志敏、黄亮福、旷小玲
应急联系电话:总务处:85287938保卫科:85287909
附:长郡中学预防食品中毒制度
长沙市长郡中学
2016年9月1日
附件:
预防食品中毒制度
一、餐饮服务单位应依法遵守《食品安全法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, 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。
二、禁止超出许可范围和超出供餐能力供餐。
三、不得采购、使用、加工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二十八条,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。
四、从业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,持有效健康证明,并经检测合格方可上岗。
五、禁止加工制作发芽土豆,禁止加工回收食品,加工制作野生菌类、海鲜、四季豆、豆芽、鲜黄花等高风险食品应按要求煮熟焖透。
六、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的规定,禁止采购、贮存、使用亚硝酸盐,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。
七、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沸,加工过程中避免生熟交叉,成品、半成品、原料应分开加工、存放。
八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、记录查验等制度,食品仓库、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、有害物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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