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6-2017年“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共产党员”的通知
各党支部:
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,扎实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切实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,迎接党的十九大,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之际,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6-2017学年“七一”党内评优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种类与评选名额
全校共评选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2个、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4名、“优秀共产党员”23名(其中,高一党支部6人,高二党支部6人,高三党支部6人,行政党支部3人人,说明:优秀党员按支部人数的15%的比例评选,退休支部除外)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
1、支部班子好。班子团结协作,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素质高,带头廉洁自律、发挥表率作用。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,抓党员队伍建设,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拥护。
2、党员队伍好。师德高尚,业务精湛,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,先锋模范作用突出。
3、工作机制好。规章制度完善,管理措施到位,工作运行有序,形成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机制。
4、工作业绩好。日常工作顺利开展、和谐融洽、充满活力的工作、学习环境,党建带群建成效明显,群团组织作用发挥好。
5、群众反映好。尊重师生,爱护师生,工作措施师生拥护,工作作风师生满意,党群干群关系密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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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带头学习提高,做终身学习的模范?;渡硌靶偷匙橹ㄉ瑁欢咸岣咚枷胨刂屎鸵滴袼?,努力成为名优教师。
2、带头争创佳绩,做教书育人的模范。立足本职岗位,爱生奉献,开拓创新,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做出显著成绩。
3、带头服务群众,做服务育人的模范。乐于为师生服务,热心公益事业,以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,为群众解难题、办实事。
4、带头遵纪守法,做依法执教的模范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坚决执行党的政策,忠诚捍卫国家法律尊严,模范遵守廉洁从教规定。
5、带头弘扬正气,做师德修养的模范。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,淡泊名利,严谨笃学,言传身教,为人师表。
(三)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建理论,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,
2、能够正确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,积极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,模范执行党的各项决定,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3、热爱党务工作,积极探索年级党支部工作的新特点、新方法,结合本支部特点,有针对性地、创造性地做好党员示范岗的各项任务。
4、作风深入,关心师生疾苦,密切联系群众,本职业务工作任务完成好,能主动做好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,受到群众好评。
5、党性强、作风正、清政廉洁、办事公道,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三、评选程序与表彰
1、先进党支部的评选
6月20日下午召开支部工作总结会,会上由各支部书记进行支部工作述职(每支部述职时间不超过五分钟)。党委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,交党委会研究讨论,最后由党委审批。
2、优秀党员的评选
在党员自我总结、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召开党支部会,按照条件,充分酝酿讨论提名。党支部根据多数人意见,确定人选上报党委审批。
3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支部推荐,党委审批。上报名额为每支部1名。
4、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党员和优秀党的工作者在“七一”召开大会进行表彰。
5、以上评选人员的名单和先进材料于6月20日前报党委办公室。
中共长沙市长郡中学委员会
2017年6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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